為更好地開展基于風險的臨床試驗科學監管,根據國家局安排,我中心組織起草了《藥物臨床試驗期間方案變更技術指導原則》及起草說明(見附件1、2),現予以公示,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。
公示期限:2022年3月11日~2022年3月30日。
歡迎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并通過郵件反饋至:peixj@cde.org.cn; cuic@cde.org.cn
聯系人:裴小靜,崔燦
聯系電話:010-85243310, 85243445
附件:《藥物臨床試驗期間方案變更技術指導原則》
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
2022年03月11日
附件1: | 《藥物臨床試驗期間方案變更技術指導原則》.pdf |